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 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陕西”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所属分类:政策资讯 阅读次数:19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9日 09:59:32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5〕4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共同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团队和企业,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市级区域赛,专题赛,省级初赛、复赛和决赛组成(活动方案见附件1)。
市级区域赛由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着力发掘和培育本区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
专题赛由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举办,着力发掘一批行业领域内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型项目。
省级初赛、复赛和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主办,组织专家对区域赛和专题赛推荐的优秀项目进行逐级评审,并推荐参加省级决赛。省级决赛获奖项目按照全国组委会要求推荐到全国大赛组委会,经审定并查重后进入全国企业组500强、创业组300强评审名单。
(二)报名要求。参赛项目分为企业组和创业组,符合条件的(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参赛(报名流程见附件2),同时向组织区域赛的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专题赛的组织机构报名,经区域赛和专题赛比赛推荐后参与省级赛事。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市级区域赛和专题赛可根据自身赛事安排另行要求)。
赛事将邀请银行等金融投资机构全程参与,为参赛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可直接进入省级复赛。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在陕西省区域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参赛条件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陕西省区域内注册时间不满 2 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陕西省区域内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
其中获奖证书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政策支持
优秀项目可获以下支持
(一)宣传展示。对参赛的优秀项目,编制“创客陕西”优秀项目汇编进行推介,同时通过国家、省市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博览会、交流会等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推介服务。
(二)投融资对接。联合“国家队”及省内投融资机构、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选择优质项目 “投早、投小、投长期”。
(三)落地入驻园区。入驻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享受各类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加速实现产业化。
(四)成果转化对接与技术服务。依托全省各类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调动汇聚技术、资金、市场、人才、龙头企业等服务资源,组织邀请“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项目参与重点产业链对接等多项培育加速服务,分行业分需求提供专业培训、数字化转型、管理咨询、人才引育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等专家对参赛者进行专业辅导。
(五)“创客中国”全国500强、50强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具体要求
(一)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优秀企业及创业团队参赛,牵头举办区域赛,并给予赛事资金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须推荐3个以上项目参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举办各类专题赛,专题赛直接向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县域工业处)申报备案。所有赛事于2025年6月15日前填写《第十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3),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备案表》同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区域赛、专题赛不得随意更改赛事名称。
(二)赛事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严格规范赛事流程,现场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现场进行公证、结果及时对外公示。
(三)区域赛、专题赛均须于省级初赛前完赛。
(四)区域赛和专题赛评审结束后,赛事主办单位于2025年8月10日前向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获奖优秀项目(推荐项目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参加省级初赛。并将举办赛事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
(五)赛事举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赛事结束15天内,将赛事总结(见附件4)报送大赛组委会。
六、联系方式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县域工业处 029-63916760
029-87435118 18192262046
陕西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029-68936340
传 真:029-85870037
邮 箱:smewph@163.com
大赛技术支持:010-86229586转6202
邮 箱:cnmakerfiles@163.com
附件:1.第十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
2.第十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
3.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4.第十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总结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5年5月28日
附件1第十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wps
附件2第十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wps
附件4第十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总结.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