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

人才招聘

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所属分类:招考公告 阅读次数:43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10:04:48

 一、医院简介

    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始建于1937年,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纺东街167号,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109亩,建筑面积17.7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实际开放床位920张,开设临床、医技科室50个,配备有高端核磁共振、螺旋CT、全身DR数字成像系统等30万元以上设备126台(件)。现有职工1798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56人,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274人,博士硕士436人。近三年,年平均门诊量80万人次,住院5.1万人次,手术1.5万台次。

    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或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毕业证、学位证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五)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七)急需、紧缺的业务岗位,学历可酌情放宽至本科,但须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有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医院将贯彻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在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

   (1)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报名者登录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投递简历,每人只能投递一个岗位。

   (2)附件上传材料:① 个人简历(pdf格式);② 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③ 本硕期间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 资格证;⑤ 有规培经历者需上传规培合格相关佐证材料;⑥ 已发表的文章首页及检索证明;⑦ 有工作经历者需上传相关工作证明。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届时将以邮件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邮件形式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复审或未按时到场参加复审者,取消考试资格。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材料缺失、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试通过笔试(包括理论及操作技能)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须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中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根据考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经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录用。

   (八)聘用医院对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离职证明等原件及离职证明复印件。2026年8月31日前无法提供者,不予办理入职。

    纪律与监督医院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重要提示(一)本方案仅适用于2026年度人才招聘工作,2025年招聘计划自本年度招聘计划公布之日起终止执行。(二)联系方式:应聘期间,请保持手机、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导致信息未能及时传达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三)凡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即视为对本方案所述内容的理解和认同。

    福利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工同酬,缴纳五险一金、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取暖费、降温费、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等。外出学习和进修的费用、在职读博的学费,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联系方式: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29-83510267(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东街167号